勞基法爭議 應脫鉤解套(陳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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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爭議 應脫鉤解套(陳尚志)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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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法議題深受社會關注,日職/陽岱鋼生涯首度滿貫轟  火腿擊敗羅德,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重新審議此案的時刻,別墅、智慧型手機夯!鬼月紙紮商品熱賣 業績成長逾6成,我要提出三點呼籲和三點建議。首先,「木衛二」噴水蒸氣 將尋覓生命跡象,我們相信,北台灣又變天 跨年夜更冷,民主不僅僅是多數決,金城武含淚說掰掰 楊祐寧沒膽要電話,更是互相說服討論的過程。任何民主的決策,品牌包款 出清5折起,都必須是多數與少數的妥協。其次,白宮前官員:馬登太平島 適得其反,政治理論與現實也告訴我們,每個政黨內對於高度爭議性的議題,都會有多元意見;這種時候,不應該有一個總統意志或政黨意志,來凌駕這些多元聲音。有配套再砍七天假因此要呼籲:一、本次《勞基法》修法決策,執政黨要容納外部少數派意見,做出必要的妥協。二、執政黨應該開放黨內立委自由提案、連署、結盟,讓各種多元、不同的解決方案都能受到充分討論。三、審查會若無法達成共識,應繼續留在委員會審查下去,不宜直接交付政黨協商。
同時,我建議立院各黨派委員以下三種處理方式來解決《勞基法》修法爭議。第一,行政院版《勞基法》修正草案有兩部分,一部分關於周休二日或一例一休,另一部分則攸關勞工七天假。這兩個部分其實沒有任何邏輯上的關連,應該脫鉤處理。本會期應只處理周休二日或一例一休部分,《勞基法》第37條修正案應先撤銷不予處理,七天假的議題必須等行政院提出完整配套法案,下會期再討論。
第二,若認為目前七天假的「名目」不好,也應該由全國人民共同來討論:我們一年的19天假要怎麼安排、怎麼修法。或可改放更有意義的紀念假日、或可實施「每月一長周末」的制度……等等,有許多可能方案可以選擇。我相信全國人民將對這項公共討論很感興趣,我們應該珍惜這種凝聚全國討論、形成共識的民主好機會,而不是透過修改《勞基法》37條貿然把七天假砍掉。第三,若最後,大家選擇要將七天假轉換為特休假,則一定要符合以下條件:一、要有「強制休假」的配套法條,例如,若到年終特休假沒休完,勞工可以不需與僱主協商、在年底前自行休假;或,立法強制僱主發給特休未休假的加倍薪資。總之,要以解決目前「特休假看得到、但休不到」的問題,做為修法前提。
改討論一年19天假二、修法前應與勞工團體協商,增加特休假的日數。至少不能低於公務員的特休假標準,並應把勞工與公務員的請假規則與日數「全國一致」化,以達到七天換七天的效果。最後我要提醒,林靜儀委員、姚文智委員、管碧玲委員都曾提案「國定紀念日與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時代力量黨團也提案「國定假日法」草案。這些提案都獲得許多委員的連署與支持。我們呼籲這些提案委員與連署委員,把政治議程改回一年19天假怎麼放的討論,拒絕砍勞工七天假的上級意志,這才是政治人物負責任的表現。
社會民主黨召集人、中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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