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信箱:鄰居深夜喧譁 舉證可罰6千

讀者童薇問:我在三重找了1間2樓的套房,保單佣金遭大砍 理專變相降薪,假日時,首度站一壘指導 黃甘霖:很緊張,樓下有戶家人很奇怪!在自家門口外講話聊天,背痛誤認長骨刺 男子患肝癌末期,有時一講2、3個小時,旅美星鮮事 林子偉敲2安打 朱立人轟3分砲,講話句句帶髒話。我一個人是無所謂,「好難看」 梁朝偉拒看自己作品,但是我有2個小孩,想過搬走但找不到房子,打給房東,房東說超過晚上10點才算是噪音!我沒有權利選擇不聽嗎?我能跟誰反應?看新聞不加蘋果粉絲團對嗎?!律師林富貴答:依《噪音管制法》規定,所謂的「噪音」是指超過管制標準的聲音。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的聲音。若鄰居講話大聲打擾到作息,可向警察機關等單位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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