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教長上堂刑訴課 (孫健智)

據報載,獅象挑戰賽 20日台南開打,對於723闖進部長室的學生們,不滿川普退出《巴黎協定》美外交官閃辭,教育部長吳思華表示,巧克力名店 甜蜜快閃,如果願意承認行為脫序,學生暑期駐村 行銷綠橄欖,不告18歲以下學生。或許部長自以為是在釋出善意,Kelly Talk:安以軒婚後狂戀紅色系 愛的凱莉包隨行,又或許像反課綱人士所批評,辣媽把La Perla內衣外穿還是輸 白歆惠兩丸大敗賈靜雯,這骨子裡是威脅,武陵女曹錦輝 小六請纓登板,然而,就法論法,這種說法在法律上既行不通,也毫無意義。按《刑事訴訟法》規定,告訴是犯罪事實的申告,只要提出(告訴人所認定的)犯罪事實,所有參與者都將成為被告;同理,撤回告訴,就是將原本申告的犯罪事實撤回,而一旦犯罪事實撤回,撤回的效力也會及於所有參與者。這樣一來,如果部長堅持提告,凡是當天進部長室的,不管有沒有滿18歲,統統都會成為被告;同樣地,如果部長事後又好心的撤告,不管對於學生、休學生還是社會人士,先前的告訴都會喪失效力,結果跟沒告過一樣。因此,如果願意承認行為脫序,不告18歲以下學生,在法律上根本就不可行,理由前面已經說過了:要告,就得全部一起告;要撤,就得全部一起撤,不問有沒有18歲,也不問是不是學生。最強動新聞看這裡學生仍須面臨官司說來恐怕更難堪的是,即使部長不告,當天闖入部長室,未滿18歲的學生們,也免不了一場官司。這是因為,12歲以上未滿18歲者,法律上稱為「少年」,少年若有犯罪嫌疑,應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而少年事件處理程序的啟動,不以被害人的告訴為要件,就算是告訴乃論之罪,即使被害人不追究、不提告,少年法庭仍有介入的權力與職責;在警方已經逮捕、移送的狀況下,少年法庭應該已經立案,不管告或不告,法院都必須把程序走完。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立法目的,不在審判、懲罰少年的犯罪行為,卻是要找出需要輔導或矯正的少年,並給予適當的輔導或矯正。更簡單地說,原則上,對於少年,少年法庭不是要罰他,卻是要教他,而輔導或矯正有無必要,跟被害人有沒有提告,其實沒有太大的關係。既然如此,如果願意承認行為脫序,不告18歲以下學生云云,其實在法律上一點意義都沒有。就算不告,少年法庭的程序還是照走無誤;假若真的提告,檢察官也只能把案件送回少年法庭,多這麼一道移送程序,徒增司法資源浪費而已。反課綱一方認為,部長所謂不告18歲以下學生是一種威脅,但就算是威脅,它也是無效的威脅;相對地,如果部長確實想釋出善意,光是在告與不告上面打轉,也同樣是無效的。至於怎樣才能有效地釋出善意,這不是《刑事訴訟法》或《少年事件處理法》可以回答的─這應該去問問守在教育部前面的同學們才對。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斗六美甲全科班
潭子作業員
南屯代租代管
新北一對一看護
台中刑事法律諮詢
台南外遇訴訟諮詢
侵害配偶權證據
公司Polo衫
線上添油香
被騙當人頭帳戶怎麼辦?
環保漆
網站排名搜尋
商品代銷服務
侵害配偶權官司
求健康
汽車過火
台南律師推薦
台中機械五金
椰子汁
國中線上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