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闖教部「構成犯罪要件」

學者評論教育部針對上周四深夜闖入的33人提告,CEO講座/王文杉:科技進步 為傳統媒體帶來結構性變化,其中包含3名採訪記者,焦點評論:立法沒勁 後勁溪豈能有「淨」(林鈺雄),引發外界砲轟侵害新聞自由。教育部昨指尊重言論自由,台中好口福 鍋物強店猛開,一周內釐清,佐登妮絲10月下旬掛牌,若記者純粹為採訪而進入教育部,旅美星鮮事 猛打別低潮 張育成進帳2打點,會撤告。傳播學者指記者進入採訪符合公共利益,A4228 夫中風妻也罹癌 全家陷困「很煩惱」,應保障新聞自由;但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認為,記者在夜間進入部長辦公室已構成侵入住居罪要件,不應以新聞自由合理化記者行徑。最強動新聞看這裡教部釐清後會撤告教育部次長陳德華昨說,當初是因警察提供訊息,認為記者可能參與闖入教育部,才和其他學生一起提告,現外界有疑慮,教育部會盡快釐清,因教育部監視器沒拍到相關畫面,僅能透過外部的照片與警察錄影蒐證影帶釐清,若查明記者純粹為採訪而進入教育部,會撤告。
但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昨在臉書貼文(goo.gl/i8kyN4),指此事複雜,不應以一句新聞自由就合理化記者行徑;因教育部長辦公室非公開場所,記者闖入時間又是夜間,記者行為顯然構成侵入住居的構成要件。若無限上綱採訪目的等,「總統辦公室的情形也應被允許?國防部呢?監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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