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意違法的教育部(涂予尹)

教育部要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課綱微調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的判決提起上訴了。令人遺憾的是:從教育部決定上訴的理由,逼姦女證人 檢察官判7年半,可看出該部根本沒有好好研讀法院的判決,華為旗艦機Ascend P6上市 6.18mm超薄、自拍畫素超高,對於微調課綱究竟哪裡違法,健康停看聽/驚! 一杯白開水能搞定N種病~,仍然欠缺認知。看新聞不加蘋果粉絲團對嗎?!上訴理由欺瞞強辯首先,酒痴俱樂部》台北葡萄酒展來了!搶快搶好搶便宜看過來,吳思華部長是以「不讓課綱審議委員們受到干擾,並保障未來委員權益」為由,表示該部將就本案聲明上訴。然而,台權會只是要求教育部公開與課綱微調相關的政府資訊,讓全體公民有機會檢視課綱微調的決策過程;吳部長卻武斷地將公民監督教育政策的行為,與干擾課綱審議委員劃上等號,其逃避民主監督的心態暴露無遺。
另外,我們也不清楚隱藏課綱委員的姓名與記名投票單的內容,到底要保障的是課綱委員的哪些權利。這些課綱委員並不是以個人身分,對於課綱微調表示私人看法,而是在行使公權力,從事攸關百年大計的教育行政決策,當然必須就其發言內容向全體公民作出交代,對社會大眾負責,沒有主張個人資料保密的空間。倘若教育部的辯詞可以成立,未來所有行政機關的會議紀錄,都可以不用公開了,法院也可以保障法官權益為由,將法庭內法官的名牌取下,回歸到秘密審判的年代了。如此主張,我們還要《政府資訊公開法》何用?法院判決中也提到:「系爭課程綱要微調案……屬社會大眾亟為關心及重視之議題,則參與該事宜之相關委員,必須承受一定之壓力及受社會大眾之檢視乃在所難免;況苟真有被告所指發生干擾委員之情事,法律上將有民事、刑事等責任相繩,在法治國家下有相關之法律予以保障,被告以此為否准提供相關資訊之理由,難謂有理由」。教育部以保障課綱委員為由提起上訴,不是刻意忽視判決意旨,就是有意欺瞞社會大眾。
吳部長及教育部官員另外指出,本案判決只涉及到課綱相關政府資訊是否應予公開的問題,與課綱實質內容是否合法無關,並執意使課綱在今年8月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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