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與專欄 〉
蘋論:民主體制的罩門 焦點評論:川普的保護主義 可行嗎(郭銘傑) 執行年金改革 這些問題待加強(林祖儀) 後真相時代 媒體壟斷標準在哪(江雅綺) 學測爆爭議 大考中心難卸責(溫順德) 這樣的世道 怎配稱為盛世(傅武光) 蘋中信:我又不跟立委談戀愛(朱宥勳) 《蘋果論壇》徵稿
分享到 Facebook
分享到 Plurk
分享到 Twitter
後真相時代 媒體壟斷標準在哪(江雅綺)
2017年01月25日
更多專欄文章
筆者在1月23日參加NCC主辦的媒體併購公聽會,離婚不成反被踹 加護亞依報警抓尪,各界針對系統台購併頻道的垂直整合,六四屠夫李鵬 傳已病逝北京,紛紛發表意見。關於言論自由、媒體多元的核心價值,小鍋料理 一人吃飽兩人吃巧,固然是社會不應退守的底線,2萬跑者創新高 肯亞男女金包銀,但在數位經濟的發展下,市場的遊戲規則不斷在改變,除了推動「反媒體壟斷法」之外,若欲維護上述核心價值,恐怕還需跳脫傳統的思維與方法。現有法律中對媒體併購的壟斷規範並不多:其一,是把「有線電視系統」視為一個市場,依《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針對系統台的水平整合,以三分之一訂戶數為上限。其二,針對電視頻道與系統的垂直整合,將「衛星頻道供應」視為一個市場,依同法規定以四分之一頻道供應為上限。以量化數字來規範市場競爭,雖有清楚的標準,但完全是《公平交易法》的市場概念,並沒有針對媒體產業的特殊性加以考量,這是近年民間催生「反媒體壟斷法」的背景,而新任NCC委員也曾就此立下「盡速訂定專法」的許諾。遺憾的是,媒體併購案近年屢見不鮮,官方的「反媒體壟斷法」卻遲遲未見進展。法律難產標準不明法律難產,導致媒體併購管制的標準不明、也造成產業合作遲遲無法定案。2013年的旺中案和2016年的中嘉案,都曾通過公平會的審查,但去年9月,NCC就旺中案的附款處分於最高行政法院敗訴;到了2017年,中嘉案於NCC重審則依舊延拖未決……以上在在可看出,《公平交易法》已不足以處理媒體併購案,但媒體產業的管制標準在哪裡,卻始終只聞樓梯響。
除了立法的延宕,數位經濟的發展也挑戰了傳統對「媒體市場」的定義。例如,當人們可以在OTT平台上觀看影音內容、而有退訂第四台的剪線潮,有線電視和網路平台處於互相競爭、互相替代的狀態,已是不可逆轉的發展。2016年,台灣網路媒體的廣告量超越電視廣告;同樣的情況,2014年在中國早已發生。
更讓人們震撼的,則是所謂的「後真相時代」:拜社交與網路媒體發達之賜,一方面人們可以快速傳遞資訊、另方面也讓片段化、未受專業查證的訊息四處流竄。飽受主流媒體排斥的川普,能當選美國總統,無疑見證了網路消息(或謠言)的力量。
後真相時代的來臨,代表專業與素人將同時競爭,也代表過往權威角色的弱化。10年以前,人們擔心官方控制媒體製造假新聞,有了禁止黨政軍直接或間接投資廣電媒體的「黨政軍條款」。10年之後,更多的假新聞來自民間,此時我們若還想靠舊有法規處理新生事務,與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又有何異呢?
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