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賠9萬 男批「以大吃小」

張男雖告贏全國電子,民進黨提案:要求馬總統公開抗議中國護照 國民黨封殺,討回9萬餘元租金,遠雄宜蘭蓋旅館 環評遭撤銷,卻毫無喜悅,遊江西/冰雪天地! 感受廬山的冬季戀歌,無法接受「牆壁裡頭是我家,外牆卻變大家的」,但律師林俊峰表示,公寓大樓外牆若無特別約定,就屬同棟全體屋主共有,而一樓店家如跨樓層懸掛招牌,須徵得全體共有人或社區管委會允許,否則共有屋主可依持分比例各自求償。張男表示與全國電子調解時,對方竟說一樓房東已允許掛招牌、稱他也有義務要允許,他認為對方「以大吃小」,氣憤說:「不用租金就可把招牌掛人家外牆?」兩年花7萬訴訟費但他更氣法官認定外牆是全體屋主共有,指花兩年時間跑法院還繳訴訟費用共約7萬元,竟只獲賠9萬餘元。
律師林俊峰指出,公寓大樓外牆如同頂樓或地下室,除非明文約定歸屬某戶專用,否則均為全體屋主共有,若佔用人未經全體共有人或管委會同意,共有人均可提告主張權益,本案高院判決依持分比例賠償並沒錯,「但招牌月租2萬元似乎偏高。」
至於同棟屋主可否向一樓店家索討懸掛一樓外牆的招牌租金,律師廖修譽說,除非社區規約或管委會有特別規定,否則依社會通念及市場習慣,一樓若開設店面,其外牆通常由店家專用
記者黃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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