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信箱:懷孕遭調職 員工可蒐證提告

不具名讀者問:我2014年任職人力派遣公司,台中蘇媽媽 湯頭淡雅內餡香,表現良好,電動車換電池 擬較油價省1成,隔年升職主任,營區公共藝術招標 飛彈基地竟曝光,懷孕3個月時,河智苑笑烏龍緋聞 「不熟」打槍陳柏霖,因出血請安胎假半個月,回職場後,工作內容明顯增加,導致我又出血請假1周。主管要求我留職停薪,但我拒絕,結果掛名主任卻當櫃台總機,最後恐嚇我申請留停,否則馬上資遣。目前勞資調解不成立,請問要怎麼準備資料打官司?最強動新聞看這裡律師吳奕綸答:
雇主如果因為員工懷孕,故意以調職的方式逼退員工,甚至恐嚇要求留職停薪,已經構成性別、懷孕歧視,依《就業服務法》規定,應處新台幣30萬元到15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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