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信箱:財產未約定 妻買房夫沒份

讀者無知的人問:先生從不養家,小鐘 口塞巨型炸蟑螂 巨腹噴汁有夠噁,請問我如要買房子,香港警花臥底扮援交女 同袍警員尋歡被拘,是否可以偷偷用自己和女兒名字,美媒預言金鶯不留殷 專注季後賽 教頭:改天再說,聯名購屋?等我沒能力了,斗六成軍1個月 2連勝闖進32強,再由女兒接手繳貸款?如果我先生發現了,他可以要求我賣屋或爭取房屋所有權嗎?看新聞不加蘋果粉絲團對嗎?!律師林富貴回答:依《民法》規定,夫妻在結婚前或結婚後,得以契約訂定夫妻財產制,如未約定,即為法定財產制,而夫妻的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只要不能證明婚前或婚後財產,就會被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是夫或妻各自的財產,就會被推定為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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