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責輕重 看「有無殺人犯意」

認定關鍵律師毛鈺棻說,辣蘋果:頂新魅影(余艾苔),「殺人」與「傷害致死」雖都造成被害人死亡,小馬七夕生日拉女友上戶政所 求婚4天閃娶,但被告犯意不同,公司推戀愛福利 鼓勵員工脫光和吃「窩邊草」,前者「就是要讓你死」,流行配件 下殺1折起,傷害致死則是「教訓你卻不慎鬧出人命」,惡性明顯有別,刑度也不一樣,殺人者可處十年以上徒刑甚至死刑,傷害致死刑責是七年起跳,最重僅判無期徒刑。最強動新聞看這裡審酌犯罪動機手段毛鈺棻表示,法官會審酌被告犯罪動機、手段與目的,例如與被害人有無仇恨,犯罪工具是刀、槍或徒手,是否攻擊人體要害等等,認定被告是意圖殺人,還是想教訓對方卻意外鬧出人命。以鹽奶案為例,在奶粉加鹽的女嬰伯母被起訴殺人罪,法院認定她只想讓女嬰拉肚子,改以傷害致死罪判刑。
律師謝以涵說,檢方起訴殺人罪但被法院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刑案例,共通點是法院認為被告「不像要奪取被害人的性命會用的方式」,如男童王昊被虐死案,法院認為被告意在傷害男童,還將男童送醫,因此不構成殺人罪。
記者王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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