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職不是鳳凰的宿命(楊適瑋、鄭雅菱)

年初,暴雪襲歐 1.5萬人困車陣,桃園市市長鄭文燦曾在6位殉職消防員的聯合公祭上悲痛說道:「冒險犯難是消防人員的職責,獅近5戰挨12轟 郭泰源:不夠謹慎,但是犧牲奉獻不必然是消防人員的宿命。」然而,旅美星鮮事 胡智為6局6K 潘志芳遭釋出,儘管唯一生還者黃鈺翔指出是斷水水帶造成6位弟兄難以逃生,消防長官一再否認現場有人移動消防車造成斷水,直到半年後經檢察官調查發現確有此事,消防局始終未曾主動調查現場疏失。最強動新聞看這裡搶救疏失隻字未提本會於8月14日協同家屬正式提告消防局並召開記者會,希望透過司法途徑重啟調查、還原真相。當天,消防局長胡英達緊急寄給全體消防同仁一封信,信中提及局處在裝備補充與爭取危險加給等方面的努力,但對於搶救過程的疏失隻字未提。殉職消防員陳彥茗的母親說,這半年大家都勸她放下,可是沒有真相,如何原諒?殉職消防員陳鳳翔父親也指出,我們並非針對某個人或單位,但是火場指揮確有缺失,不承認錯誤如何改進?如何記取慘痛教訓,避免再犯相同過失造成無謂犧牲?
雖然在鄭文燦市長、胡英達局長的努力與協會的建議下,添購包含熱顯像儀、救命器、照明索與消防衣帽鞋褲等裝備,但是裝備只是強化個人的安全性保護,需得搭配指揮系統、人力運用、現場通訊、水源管控與戰術運用才能順利執行救災勤務,但新屋大火的搶救過程中卻每項都有明顯錯誤,這就是我們為何要爭取火場真相的原因。
具體問題如下:無人受困的鐵皮屋大火,為何仍要冒險進火場?在未有足夠人力配置時(如安全官),是否該冒險深入火場尋找火點?遇到閃燃延燒恐波及消防車輛時,要保護車輛還是仍在火場裡的消防員?我們甚至發現,在移車造成斷水的2分鐘後,有人從無線電裡喊救命,卻未見從事任何積極搶救的作為,更顯示若現場指揮能更謹慎地確保人員出入、控管水源與車輛以及戰術的適當運用,或許能避免憾事發生。以上種種問題都牽涉到最基本的價值觀,亦即消防員的生命與財產,孰輕孰重?這次爭取真相正是為了捍衛生命為重的基本價值觀,建立原則確保現場指揮以保護消防員的生命為首要考量,避免為救財產而折損人命的無謂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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