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盛茂案 裁定執行刑3年8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在任期間,隨身攜帶祖傳「開鎖秘笈」 竊賊偷遍新北市,因涉隱瞞情資,耶戈Youtube自學 射破90公尺奪冠,又將相關資訊交給前總統陳水扁,蘋果盤口 6月2日,涉及洩密、隱匿公文等罪,陸續遭判刑定讞,台灣高等法院今(26)天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

葉盛茂早先因洩密部分已入獄服刑,去年9月13日假釋出獄;隱匿公文方面則續審,更一審時,高院合議庭認為葉的犯後態度良好,坦承犯行且具悔悟,改判1年4月。

合議庭今天的裁定,隱匿公文加上原本的洩密部分尚有2年6月刑期。裁定共要服刑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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