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警邀菜鳥女警泡湯

已婚謝警(右圖,越苦越強 14歲跆拳高手顧病母,翻攝畫面)揪實習女警到北投光明路的溫泉旅館泡湯,擁軍宅未觸法 藍委:選情影響有限,事後被記過。張芳榮攝【張芳榮╱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男警為了追求新來的實習女警,夜店營業稅掛蛋 財部:已輔導報稅,竟隱瞞已婚身分,約女警泡湯,未料消息走漏,辦公室傳得沸沸揚揚,女警經同事提醒,才知男警已婚,上月主動向督察單位自清,強調當時「各泡各的」,男警也說「開一間房比較省錢」,雙雙否認不軌情事,分局認為男方已婚,約泡湯行徑不妥,已記過一次。泡湯遭舉報的謝姓警員(四十歲),在北市北投分局某派出所服務,妻子也在警界服務,夫妻育有一女。謝警的辦公室上月分派一名楊姓女警(二十六歲)來實習,據悉該女警原本由其他同仁負責指導,謝警卻自告奮勇帶學妹查案,還自稱單身,對學妹猛獻殷勤。強調「各泡各的」謝警日前為了感謝小女警協助辦案,約她到基隆廟口吃小吃,再到北投一家旅館泡湯,未料消息走漏,隔天派出所傳得沸沸揚揚,同事告知謝警已婚消息,楊女驚訝說:「我不知道學長已經結婚,還以為他單身!」
楊女得知無法隱瞞,主動通報督察單位,表示當天和謝警進入旅館,原以為一人一間房,未料謝警只開一間房,心中雖認為不妥,卻不敢說出口,進房後她先泡湯,泡完後才換謝警。謝警也坦承帶女警泡溫泉,還說是為省錢才只開一間房。
分局長:應避嫌北投分局長呂新財昨痛斥,謝男已有家室,應該要避嫌,私下帶實習女警泡溫泉,不論開幾間房,「就是不可取!」北投分局調查後認為謝警行為不檢,已記過一次。針對兩警行為,網友揶揄「最好各泡各的,總之我不信」、「政客都可以去摩鐵上廁所,警員泡湯很正常吧」,但也有網友認為偷情不分職業,警察身分特殊,易被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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