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甩孕女友「應立法懲罰」

未婚懷孕後不應只由女方單獨承受,標榜可無條件退貨 好市多淪奧客天堂,需由雙方共同面對,豪門長子 生兒傳家壓力大,但男方貪圖一時歡愉卻不願負責的案例層出不窮。曾有網友發起「拋棄懷孕女友或配偶之男性,木桶伯登台 今晚突襲鬥牛場,應負《刑法》傷害罪刑責」連署案,十全商圈車格 竟劃紅線上,盼立法懲罰男性並保障女性。不過法界認為,Kelly Talk:老公進貢HERMES 劉真立馬背上街,男方並非刻意傷害女方導致懷孕,【壹週刊】情變3個月大逆轉 小天帶許瑋甯回家,和傷害罪構成要件不同,恐難成罪。曾有署名「母親」的網友,發起「拋棄懷孕女友或配偶之男性,應負刑法傷害罪的責任」連署。發起人表示,一名女性好友和男友交往7年,女方為配合男友不戴保險套習慣,努力精算安全期仍意外懷孕,男方承諾結婚,不料後來以家人反對為由要求墮胎,自此避不見面。連署未獲網友支持發起人陪伴友人走過這段重大打擊,發現國內沒有保障未婚懷孕女性的法律,友人只能獨自承受親友「她已髒掉」的壓力,「社會用異樣的心態看待未婚懷孕女性,男方卻不用負起道德指責,女方如果成為未婚媽媽,母子只能一同受苦。」但此連署案最後未獲網友支持。
律師林俊峰認為,現行法律對妻子在婚姻中懷孕但丈夫要離婚,並無處罰規定,若修法會變成對男女朋友的保護,比已婚夫妻還周到;況且「男女朋友」只是社會通俗說法,法律無明確定義,雙方關係可能會有認定上的爭議。
律師:難算傷害罪律師蔡皇其指,《刑法》傷害罪主觀上須有傷害故意,客觀上有損害他人身體行為與結果,若要對拋棄懷孕女友或配偶男性提告傷害罪,得先證明拋棄行為造成什麼傷害才可能成罪,無法僅以拋棄行為認定成立傷害罪。蔡建議,《刑法》有遺棄罪規定,最重可判刑6月,若因而致女方死亡或重傷,最重可判刑5年、3年,建議可考慮提告遺棄罪。記者游仁汶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長期照護費用
台北居家看護
台北就醫陪同
爆閃燈
潭子派遣公司
內湖區房價一坪多少
隆乳推薦
關鍵字費用
宜蘭監視器評價第一名
水泥鑽頭
全省短期看護
桃園短期看護
全省長期看護
商標申請查詢
台北居家照護
專業關鍵字操作
客製化燈箱
嘉義私人保鑣
娛樂城ptt
招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