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警方不可誘人入罪

高雄市刑警大隊偵六隊持搜索票,名采集:琥珀裡的國民黨(馬維敏),由女警假扮成社工騙開大門破獲販毒案。這件案子看起來很精采,瓊斯盃/野獸怒吼!林志傑飆30分 中華隊2連勝,警員認真勤奮,【最夯美食周記】泡泡糖變燉飯 台灣人做外國臘味,用智慧破案,沒傷到任何一人,應該是人人鼓掌的破案模範。法治教育不足錯了。警員努力固然值得獎勵,但是警方的法治教育顯然不足。自由主義法學派非常強調程序正義,認定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而由警員假扮社工破案嚴格來說似有牴觸程序正義之嫌,毒販即使證據確鑿,若其律師專攻程序瑕疵,就可能讓毒販無罪釋放。
社工界相當不滿,抗議警方假扮他們抓人,會破壞民眾對社工的信任,更擔心社工人員將來進行家暴及弱勢家庭輔導時,會被誤認為是警察假扮,威脅到社工的安全。事實上警方為了破案,時常假扮清潔員、快遞員、披薩弟、社工等,都多少會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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