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被指曠工 餐廳違法扣薪

【孫崇軒 台北報導】台北市「花彘醺餐坊」(彘音同志)遭投訴要求工作未滿半年的員工須提前一個月預告離職,區公所人力調整 基層反彈,員工拒絕卻被僱主因此扣薪。對此,周天成強勢晉16 男單分組直落2連勝,花彘醺餐坊表示,醋夫找不到老婆 竟刺死閨蜜出氣,雙方已事先簽定工作契約,邪神熱戀衝腦 讀秒求婚泰勒絲,作法並無不妥。北市勞動局指出,《勞基法》規定,工作未滿半年僅須提前十天預告離職,僱主要求勞工另簽的工作契約並不合理。契約違《勞基法》台北陳小姐表示,去年九月到花彘醺餐坊任職外場服務生,今年一月底向主管提離職,把離職申請書交付主管後,因未接獲僱主回應,她便以口頭及手機訊息告知僱主要辭職,僱主要她依公司規定,在完成離職手續一個月後才能離職,不過她工作未滿半年,《勞基法》規定,只須提前十天預告,她便在兩周後自行離職,不料事後收到存證信函,指她二月十五日起連續曠職三日予以解僱。陳小姐說,僱主還以她未完成離職手續,不發二月份薪資約一萬四千元,她不滿抱怨「這太不合理了吧!」對此,花彘醺餐坊表示,員工任職前已簽署工作契約,即有離職規定,且須完成離職手續,才會發薪,強調作法無不妥。北市府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葉建能指出,根據《勞基法》規定,工作未滿一年的勞工,僅須提前十日,以任何形式向僱主預告離職,即使雙方已事先簽署工作契約,但仍與《勞基法》牴觸,可處僱主兩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葉建能說,僱主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同樣違法,可處僱主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勞工遇此情形,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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