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逼員工銷假 7天內須補休1天

【唐鎮宇╱台北報導】未來僱主違法要求勞工例假日上班,2016來點不一樣的跨年吧!,罰則將加重,命中率掉一半 湯神澄清無關KD,勞動部官員昨說,超萌戰鬥模式 最後只能抱緊處理,《勞基法》規定,陳純甄 女女戀官司悄和解 漂亮寶貝快歸位,勞工每七天應含一天例假,但常有僱主以趕工等理由任意要求勞工取消例假,依法僱主最高可罰三十萬元且需加發一日工資給勞工,現研擬修法,明訂僱主除要發雙倍工資並罰鍰外,還須在七天內補假給勞工,最快明年上路。看新聞不加蘋果粉絲團對嗎?!台灣勞工陣線等勞團昨一行二十多人到勞動部抗議,要求勞動部儘速縮短法定工時至單周四十小時。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劉傳名回應,已將《勞基法》修正案送行政院審議,如立院下會期順利完成修法,明年可望上路。,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戶外LED
短期照護費用
南屯包租代管推薦
spring motor
T8燈管
台北估車
油壓機具 台中
機車工具五金
桃園 淨膚雷射
淡水監視器安裝
債務清理
燈光效果
看房
高雄私人保鑣
咖啡進口商
桃園監視器評價第一名
台北 淨膚雷射
桃園醫美診所
看房重點
債務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