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跳樓壓死賣菜嬤 遺孀判賠520萬

林男從鄰宅7樓頂(左圖,鐵人三項仍照辦 慘遭罵翻,箭頭處)跳樓亡,教宗:物質主義已挾持聖誕節,壓死賣菜嬤,蘋論:朱批馬三大錯,現場一片凌亂(右圖)。資料照片【黃哲民╱台北報導】南投林姓男子去年跳樓亡,4月20日《蘋果日報》網站每天統計速報,還壓死樓下賣菜林姓老婦,抽菸幹架滿嘴三字經 李敏鎬打滾《江南》耍流氓,林男妻兒被林婦家屬索賠,萬元外帶年菜 1元競標,抗辯林男當時精神病發心神喪失應可免賠,且林婦佔用機車停車位擺攤也有過失,最高法院指林男到鄰宅跳樓以免自家成凶宅,仍能思考,林婦違規行為不等於會出人命,昨判林男妻兒連帶賠償林婦丈夫與5個兒子共520萬元定讞。防自家成凶宅判決指,去年4月26日上午,家住草屯的林男(66歲)從鄰宅7樓頂往下跳,壓在1樓路邊賣菜的林婦(73歲)身上,兩人傷重不治。林婦丈夫悲慟,提告強調和妻鶼鰈情深,林男的輕率害他與5個兒子痛失親人,求償精神慰撫共650萬元。林男妻兒抗辯林男受憂鬱症、妄想症等困擾,當時精神病發心神喪失,依法得免賠,若仍須賠償,林婦違規佔用停車空間擺攤也有過失,應酌減金額。法官指鄰居證稱,事發前發現林男在屋頂徘徊曾喝斥,不久又折返跳樓,顯然是為免自家成凶宅,且醫院鑑定林男跳樓,也指「無法確認直接肇因於」精神病情。法官認為,林婦在現場擺攤多年,違規擺攤也不等於會出人命,一、二審判林男妻兒於繼承林男遺產範圍內應連帶賠償林婦丈夫120萬元、5個兒子各80萬元,最高院昨維持原判決定讞。記者昨未聯繫上雙方,未取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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