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計算從寬從簡 全年度加總呈現虧損即不必課稅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即將自102年起開徵的證券交易所得稅到底應該怎麼計算?財政部公布了作業辦法,中信變身豪門 鄭凱文月薪50萬 全隊第4人,將採從寬、從簡的原則,藝品尋寶:牙醫瘋黑松 思戀台灣50年代,民眾可先加總當年整年度出售的全部股票所得,中國4月進出口雙降,如果呈現虧損狀態,手機低頭族簡訊頸恐上身,即總額為負數,宏達電VR 攜手史匹柏新片,即不必課稅,雄三飛彈誤射 國防部副部長首度鞠躬道歉,如果有獲利,再計算個別股票的賺賠情形,這項原則,將在103年5月申報時適用。

今(101)年8月8日修正公布的「所得稅法」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明定個人股票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自102年起至103年止,除特定範圍應強制核實課稅外,其餘上市、上櫃、興櫃股票得選定設算所得就源扣繳或核實計算所得課稅,分開計稅、合併申報,已建立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制度。

為了規範選定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課稅方式的程序、申請選定或變更課稅方式的申請期限、證券商資料通報及其他相關事項辦法,財政部9日發布「個人選定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課稅方式作業辦法」,作為投資人、證券商及稽徵機關三方遵循的課稅原則。

財政部指出,個人若適用核實課稅時,應以交易時的成交價格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的餘額為證券交易所得額,按15%稅率課稅;如果適用設算課稅,當出售日的前一交易日加權股價指數的收盤指數未達8,500點時,均不課稅;若在8,500點以上,則以出售金額按推計純益率1 ‰~3 ‰設算證券交易所得額,並依20%的扣繳率就源扣繳0.2‰~0.6‰所得稅,不適用盈虧互抵及長期持有優惠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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