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狼出來的人(高裕康)

前天全台譁然的無期徒刑性侵犯剪斷電子腳環脫逃案,台風來襲/伸展台很Local 葉珈伶打造弄獅時尚風?,引發民眾對電子監控是否真能管束性侵犯的疑慮,川普叫擁槍者「阻止」希拉蕊,但真正問題本源是,新鮮貨/懶人瑜珈就靠按摩椅 LuLu: 躺著就能做瑜珈,明明已經「無期徒刑」為何還可假釋?而且還像報假帳,庫艾托2安完投 皇家連勝 獻給瓦奎茲,寄居戶籍到教誨師不會回去的老家,王心凌蹦乳紅毯糗踉蹌 甜姐別耍胸狠了,一出監就去沒有支持系統、未曾住過的澎湖,猶如將狼釋放到羊群中一般,可怕的是,這種狀況並非特例!如果被判無期徒刑,正常國民都會認為此人不可能再回到社會,但身為觀護人,卻收到過很多件無期徒刑假釋案!因為在監執行時,無期徒刑的案件累進處遇的級數是最高等級,累進計分很快,只要不惹是生非,依舊法20年、新法25年就可假釋,如果犯罪時是20歲,假釋時還是犯罪能力旺盛的45歲。這種無期徒刑卻被假釋的案件,最有名就是姦殺白曉燕兇手之一的高天民。
依《刑法》從新從輕原則,現在關在監獄裏絕大多數的無期犯,都是舊法時代所判決的,也就都可適用20年假釋的規定。當我翻著判決書,知道他吸毒、隨機強盜強姦無助的被害女性,當我親眼看著面露兇光、不到50歲、在獄中練出一身肌肉的個案坐在我面前,還是忍不住打起寒顫……。
近來台灣多起重大刑案,通常不會被判死刑,而是被判無期徒刑,這些人民皆曰可殺、法官判決可教化的被告們,幾乎都沒有超過40歲。如果不修改《刑法》,或是至少如美國可直接判決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否則所謂的「無期」只是一場騙局,甚至實務上還曾經有被判決20年、跟被判無期徒刑、同樣服刑18年的個案一起被假釋!
假釋審查流於形式這次脫逃案中,幸運的是澎湖鄉親都互相認識,一開始就特別注意有外地人蕭國昌出現,但台灣本島尤其都會區,根本不認識樓上樓下住了誰。正常來說,在監獄都必須調查未來個案戶籍與實際住居地要在哪裏,才能夠報假釋,而到了假釋審查委員會,都應該審查個案出監後的家庭支持系統是否足以讓他適應社會、改過自新,但是,假釋資料不實的比比皆是,把戶籍寄居到獄友家、教誨師家、教會中途之家,出監後就人間蒸發,導致所謂的「一片好心」變成「助紂為虐」,當時調查為何沒有確實落實?即將出監前詢問警區回覆社區評估意見為何沒有採納?為何不能考量觀護人的評估意見?落實假釋審查,才能讓部分流於形式的假釋審查能夠落實為真正的社會安全防護網。為了重視「受刑人人權」,電子腳環既不是「腳鐐」,也沒有監視電眼,充其量只是一個GPS,讓觀護人知道他的去處,而且得用人力24小時看守著全國的「狼」,換句話說,是犧牲所有善良百姓不受危害的人權以及觀護人的專業人權,去換來性侵假釋犯的自由;如果他真的徹底悔過向上,或許還值得,但是,已經侵害如此嚴重人權的無期徒刑性侵犯,本身的危險性就非常高,沒有良好的家庭支持系統,還得寄戶籍在別人家,顯示他與原生家庭的關係已經斷絕,通常也是反社會人格,出監後就是最可怕的窮寇惡匪,觀護人即使做了詳盡的入監評估不宜回歸社會,他還是會被假釋出監!狼已經放出來了,小小的一個電子腳環,怎麼可能圈得住,那到底誰才是放狼出來的人?
觀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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