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信箱:台人在菲涉詐欺 須由外交部求引渡

讀者彭若洲問:我有朋友被菲律賓警察和大陸公安懷疑是詐騙集團成員,六角強攻北美 加拿大展3店,被關在菲律賓移民署的看守所3年了,Shrinkage,我記得之前有很多人在菲律賓犯罪也是馬上遣送回台灣審理,追新聞/陳宥祥毆人稱酒醉失憶 撇「小白」擔心染黑?,請問我該怎麼幫他們快點遣送回來?在台灣判的刑期可以扣掉在菲律賓收押的時間嗎?律師鄧啟宏答:依讀者來函所示,無法確認讀者之友所涉詐騙被害人是否為我國人民。
假設詐騙被害人並非我國人民,而且讀者之友是在外國涉犯詐欺罪行,此時依我國《刑法》第7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內亂、外患、瀆職以外之罪,且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才會在我國再有刑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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