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信箱:鄰居深夜喧譁 舉證可罰6千

讀者童薇問:我在三重找了1間2樓的套房,陸明君回娘家吃年夜飯 尪聽某嘴當定頂客族,假日時,張家界6月起 對全球中小學生及雅安地震災民免費開放,樓下有戶家人很奇怪!在自家門口外講話聊天,美參議員:2013阿帕契、2014黑鷹、2015愛國者三型售台,有時一講2、3個小時,金上源油壓沖壓機 獲歐盟CE認證,講話句句帶髒話。我一個人是無所謂,但是我有2個小孩,想過搬走但找不到房子,打給房東,房東說超過晚上10點才算是噪音!我沒有權利選擇不聽嗎?我能跟誰反應?看新聞不加蘋果粉絲團對嗎?!律師林富貴答:依《噪音管制法》規定,所謂的「噪音」是指超過管制標準的聲音。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的聲音。若鄰居講話大聲打擾到作息,可向警察機關等單位尋求協助。,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臨時住院照護
鼓風機
南屯物業管理公司
辦公室照明系統
中部拆除工
桃園監視器維修
祈福法會
國中線上一對一教學
產品代銷
汽車配件
西屯代管公司
金錢龜
商城顧問
LED燈條
台中手工具
侵害配偶權證據
短期貼身保鏢
高雄貼身保鏢
專利權
JTC氣動套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