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指專法疑慮多 修《民法》利多於弊

提「部分不同意見書」的大法官黃虹霞昨說下筆時「內心澎湃」。【綜合報導】大法官前天針對同性婚姻爭議作出釋憲,7年級消防員首度接生 見證小生命報到,宣告《民法》只准異性二人結婚、未保障同婚的相關條文違憲,布蘭妮老爸盯巡演禁酒 首踏寶島鮮肉隨身疊,但未指明應增修《民法》還是立專法,A4092貧婦腰傷難撐家 憂病夫幼孫,後續由立法機關處理。法界認為兩者各有優、缺點,Feeding the World with Leftovers,但相較之下,酷熱 增黑色素細胞癌風險,增修《民法》可保障同性伴侶享有比照異性婚姻的權益,【壹週刊】Under Lover大爆玖壹壹怪癖,對同婚者利多於弊。律師郭哲宇表示:「專法連草案都沒成形,免費喪葬助貧 違法恐罰一億,無法確知保障範圍,修《民法》可明確保障同婚權益。」律師蔡皇其指出,若立出來的專法對同婚保障不足,還可能因違反《憲法》平等權而有違憲疑慮;「法律白話文運動」網站站長楊貴智也認同修《民法》一步到位,但也提出反向思考,認為同性伴侶在社會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比異性伴侶弱勢,如從特別保護的觀點立專法,可能獲得比異性婚更多權益。收領養子女成問題至於同性結婚衍生的延續後代、收、領養子女等問題,楊認為不論修《民法》或立專法,連帶都會動到《人工生殖法》等問題。律師游聖佳指出,親等、繼承等規定及攸關收養的《戶籍法》、代理孕母合法化等問題,都是修法挑戰。
高院法官錢建榮指出,大法官表面上尊重立法自由,不指明修《民法》還是立專法,但也宣告若2年內沒搞定法律修定,同性二人可「依《民法》婚姻章規定登記結婚」,意思就是「保障同婚不能低於《民法》對異性婚的保障,既然如此,何須其他法律,增修《民法》就好」。對此,一名大法官語帶禪意說:「橫看成嶺側成峰。」法務部昨表示,會在行政院主導下盡速研擬如何修法。
大法官哽咽提異議此外,同婚釋憲案由14名大法官審理,其中大法官黃虹霞則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提及「手心手背都是肉」,呼籲挺同、反同雙方「珍惜台灣、相互忍讓」。記者昨在司法院前遇到黃,她不願受訪,但哽咽說,下筆寫部分不同意見書時,「內心真的很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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