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起 入境攜帶超量菸酒不用被關 罰款就好了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出國回來習慣攜帶免稅菸酒的人要注意了!財政部1日表示,今秋料2颱襲台 後天起防局部大雨,自明(102)年1月1日起,IMF:希債遠超過紓困規模,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出免稅數量且未依規定申報,【有片】上班族偷吃步! 肩頸不痠痛的秘訣∼,將予以除罪化,也就是說,不會再可能被視為走私犯,處以刑責,而改處行政罰鍰,超過的數量則依每條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來處罰。

根據規定,旅客入境可以攜帶的菸酒免稅數量為酒類1公升,捲菸200支(1條)或雪茄25支(一般為1盒裝)或菸絲1磅;如果攜帶超過免稅數量,酒只要不超過4公升,捲菸不超過4條(800支)、雪茄不超過100支或菸絲不超過4磅以內,只要主動向海關申報,完稅後即可放行。

至於攜帶菸酒數量超過限量部分,即酒超過5公升,捲菸超過5條(1000支)、雪茄超過125支、菸絲超過5磅,則須檢附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影本或財政部同意文件,才能進口。

不過,因為現行規定,旅客入境若攜帶超過免稅數量菸酒,且未事先向海關申報,即會形同進口私菸、私酒,恐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因而引發各界不小的議論。

為解決入境旅客攜帶超量菸酒涉刑罰問題,新修正的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不適用輸入私菸酒的處罰,並增訂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的菸酒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按每條捲菸、每磅菸絲、每25支雪茄或每公升酒處新台幣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鍰。

財政部1日表示,修正後的菸酒管理法第46條修正條文已經在今年8月8日經總統公布,行政院已決定自明(102)年1月1日施行。未來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量,如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將予以除罪化,改處以行政罰鍰。

另外,修法後產製私菸酒的罰鍰下限金額,也由新台幣10萬元酌降為5萬元,並增訂最高以1000萬元為限。此外,為遏阻輸入私菸酒的不法行為,輸入私菸酒的處罰,將由現行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

※行政院衛生署警告 吸菸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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