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中信:意義非凡的喜新厭舊(詹偉雄)

參加一場公聽會,張曼玉享受單身生活 笑談感情:「我離過婚啊!」,驚訝地發現,揶揄暴龍難敵騎士 巴克利:孔雀魚遇到鯊,台灣社會仍然把「時尚」(fashion)、「時裝」(apparel)與「成衣」(clothing)三個不同事物混為一談,王令麟揪團 喊買回東森電視,一齊掛在「時尚產業」這個大類別中,元大銀不排除賣大眾證股權,如果以這樣的理解要來推動文化部下階段16億元「時尚產業與影視音產業整合旗艦計畫」,前景堪慮。「成衣業」歷史悠久,大抵人類群居到達一定規模,就會有工匠和作坊來生產各類衣物,以抵禦天候變化威脅並延續社群價值和文化信念。成衣業以其生產、流通和意義的「在地性」而得以穿越時光,即便全球化的今日,它仍然在「左鄰右舍」的人們生活世界佔有要角。「時裝業」的發展比較晚近,它與都市化、工業化與理性化有關,大抵在17世紀後,西歐開始出現現代組織形式的「時裝公司」,它們運用機器設備大規模生產,並藉著新聞媒介和大眾運輸系統經營起「市場」,可想而知,時裝業和成衣業的最大差別在規模經濟與齊一化的品質標準,並且對效率更敏感。非用後即棄的揮霍「時尚」的歷史是最短的,但它對現代社會卻具有革命性、或說樞紐般的影響力。在發達的訊息網絡支撐下,不論是「成衣業」和「時裝業」都得從它身上得到發展的養分,即便「時尚」從頭到尾都將二者視為寇讎。
「時尚」沒有確切的起源,但一般文化研究者都認為,法國藝術評論家波特萊爾在1850年間寫就的兩篇文章(《論現代生活的英雄主義》與《現代生活的畫家》),標誌著時尚概念的起點:現代感即過渡、短暫、偶然,佔藝術的一半;另一半則是永恆不變。幾乎所有爾後的時尚設計師,都以他描繪的現代精神,作為人生志業的奮鬥標線,一方面要掌握住意識尖端的變化,另一方面則要在創作中留下難以磨滅的印記。
對於時尚設計師來說,「成衣業」無視於時間浪濤,守舊且保守,而「時裝業」則古怪地要大家穿上跟自己體型和精神氣質不相符合的「都會制服」,是對個體性的謀殺與強暴,時尚工作者甚至不認為自己應該隸屬一個「產業」,因為時尚就是憑藉一己之力扭轉世界的英雄志業,他或她永遠站在社會變遷的前沿,創作著最先鋒的作品,反對任何已成為主流價值的事物(哪怕它曾是昨日的時尚),如同20世紀初可可.香奈兒所言:「我不做時尚,我就是時尚!」
台對時尚的領悟少「時尚」發展的社會基礎,是對大眾社會的決裂和反叛。現代社會生產出綿密且精緻的控制體系,要將每個人的生活標準化,尤其是與個人身體攸關的服飾和造型,時尚設計師最早敏感到這種箝制,他們以一種從自身身體出發的美學和政治敏感挑戰社會建制,永不懈怠地求新求變,讓受壓迫者於美感對抗中看見自由的可能。因而,「時尚」不是用後即棄的揮霍,而是一種意義非凡的喜新厭舊,法國符號學者羅蘭.巴特據此曾說過一句意味深長的話:「只有一種方法可逃離現代社會的異化生活,那就是撤退到它的前面。」區分三種工作型態,不是要斷定高下,而是了解同屬服飾生產的經濟領域,三個行業各自具有的文化意涵。成衣業者靈活且彈性,潮起潮落不留痕跡;如Uniqlo和Zara的時裝業者則以其全球運籌,平衡著尖端潮流與合理成本。嚴格說來,時尚不算是行業,它是一個社會最敏於思考和感受的心智架構(mindset),擴散效益可外溢到各行各業,但台灣對它具備的領悟也最少。一支iPhone,從外部看,是蘋果的fashion,從內部看,則是組裝商鴻海的mathematics。時尚的本質是不斷超越自己,數學的本質是永恆殺戮同業。香奈兒說過另一句話:「妳穿得邋遢,人們記得妳的衣服,妳穿得無與倫比,人們記得妳這個女人。」
文化評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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