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跳槽同行 擬多給半薪

【唐鎮宇、楊喻斐、高佳菁╱台北報導】部分企業在勞工到職時,誰最愛在機場耍特權(陳衝),會簽約要求未來若離職,嬰童用品 出清2.3折起,一定期間內不得跳槽到同行工作,品牌鍋具 促銷3.4折起,即「競業禁止條款」,勞工為求飯碗常無奈接受。為此,勞動部擬修《勞動契約法》,未來若僱主要在契約中訂此條款,勞工在職時須每月加發薪水的至少一半作為獎金,草案最快明年送審。對此,勞工樂觀其成認為有助職涯發展,學者則憂企業會找方法規避。最強動新聞看這裡我國《勞動契約法》1936年立法後從未公告實施,1985年訂《勞基法》取代。但因勞動契約爭議多,勞動部近日擬重新翻修《勞動契約法》,且為保障勞工,規定若要簽「競業禁止條款」,僱主須加給至少5成薪資的獎金或津貼。此外,若僱主因訓練成本考量,要求勞工須綁約時,契約最長不能超過2年;若途中勞工離職解約,賠償金須以實際訓練成本計算,且須隨勞工任職時間遞減,不能約定高額懲罰性違約金。,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北屯區房屋代租
台中市 房價
前置協商後果
賣二手車
大里美體課程
客制化顏色
台灣甜心網
羅東監視器評價第一名
林口監視器維修
豐原人力銀行
術後護理師
員林新娘秘書課程
私人照護
電商一條龍服務
專業短期看護
FACEBOOK行銷
台中階梯鑽
花蓮專業看護
台中 BMW禮車出租
台中包租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