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暱稱中發票 仍有機會領獎

【林巧雁╱台北報導】近期網路流傳有位網友爆料男友對中發票200元獎金,現降一千!不論長短【羽絨衣特賣】999元!,卻因為網購發票上的買受人寫的是藝人名字「屏東張孝全」無法領獎,安心亞工作狂過年包百萬孝敬娘,讓人哭笑不得。財政部官員表示,李毓芬「等告白」孵愛 陪阿東熬半年低潮,若網購用暱稱且能拿出交易成功的email顯示真實姓名,年後轉職黃金周 全職職缺數創單日史上新高,也可領獎,國二少女為網友男網友走天涯 對方尿遁搞失蹤,不過若是用藝人名字或跟他人名字,就無法領獎。這位網友網購衣服到超商取貨,發票上的買受人搞笑寫「屏東張孝全」,雖然幸運對中了200元發票,卻因為「買受人與領獎人名字不符」,身分證的名字不是張孝全無法領獎。看新聞不加蘋果粉絲團對嗎?!屏東張孝全無望狀況外的郵局伯伯還跟網友說,要叫張孝全本人才能領獎,讓網友笑翻。網友也創意建議是否拿身分證改名領獎?有錢不能領的感覺真糟!
賦稅署科長張正坤表示,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買受人與領獎人須是同一人。因為許多民眾網購會用暱稱或英文名字,所以特別給予便民服務,如果網購時是非真實姓名,只要能提供e-mail交易成功顯示真實姓名的證明文件,也可以領獎。
舉例來說,如果買受人是陳小明、花花或Mary等外號,中獎人可以拿網購證明自己是陳小明、花花或Mary,就可以領取獎金。但若寫的是像張孝全這類很像一般人的真實名字,就無法給獎。
官員解釋,上述這位網友使用的名字是張孝全,常理上會被認為是真有其人,無法確定屏東是否真的有張孝全這個人,因此若非本人,郵局仍然無法給獎。
官員建議,網購最好還是用真實姓名,不鼓勵用別名,若用暱稱也別用藝人名或太像真實姓名的外號,萬一那天對中千萬大獎卻無法領獎,恐讓人心痛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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