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行程跟利益走?可怕的「飢餓營銷」 5大陷阱報你知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兩個多月前,鄭捷遭槍決 張正翰家屬:「惡魔已經伏法了。」,大陸孫女士在某報刊上發現了某旅行社刊登的超值境外遊廣告,揪超模開轟趴吸狗仔 泰勒絲逼奧蘭多搬家,兩條『美東』遊線路正在限量特價,五月天壓軸救援星光大道 人氣王逼出尖叫,其中超值A線路報價為13999元(以人民幣計價,習近平 宋楚瑜與海基會(范世平),以下同),蔡與縣市長餐敘 同意「現任優先」條款,B線路報價為18999元。但當孫女士第二天與丈夫興沖沖趕往旅行社簽訂合同時被告知,除廣告約定的18999元外,每人還需額外繳納900元簽證服務費、200元燃油稅及機場建設費、180元人身意外保險費、900元地接小費等總計約3000餘元的『補充款』,單人實際支付總價為22098元。

最後,孫女士的丈夫在工作人員的花言巧語下支付了所有旅行款。事後,夫婦倆從另一個同期赴美旅行的朋友處了解到,他們所參與的非特惠『美東12日遊』普通團總價也僅為19888元,本以為『搶到名額,占了便宜』的夫婦倆暗自後悔不已。

廣告價格有點『花』

據齊魯晚報報導,河南省旅遊局的楊先生說,以『特惠價』、『超值價』等較低廣告報價吸引遊客上門,可謂是旅行社廣告的一個特點。而除了這種事後調價,某些特惠報價甚至根本只是旅行社撰出的『誘餌』,等遊客上門諮詢時,這些低價團隊永遠『已經被預定一空』,而接待人員則會熟練地推銷另幾款行程類似、價格高於廣告團的『次超值路線』,而這些路線往往也是『僅剩最後幾個名額』。在工作人員有意識的誘導下,陷入『飢餓營銷』圈套的遊客往往很容易被打動,在沒有貨比三家的情況下匆忙下單。

『零付團費』的誘惑

半年前,林先生偶然看到一則有關『麗江昆明感恩印象遊』的廣告,根據介紹,這次雲南雙飛5日遊原價4800元,春節後的無利感恩特價僅售880元。由於正好能再多休幾天年假,林先生就預定了3個名額,準備和兩個同事一起去雲南玩玩。到達昆明後,他們被重新安排,組成了一個由4個常州人、5個安徽人以及3個瀋陽人組成的小團。

第二天正式行程開始後,導遊在帶領他們草草遊覽了石林景區,便將他們帶至一個只有數間民間建築的所謂的『民族村』參觀遊覽,同時收取了280元的門票。到了晚上,導遊又以『免費夜遊酒吧』為由帶著全團乘客坐上小巴,最後卻用『不看就把你們留在半路』的威脅逼迫全團每人花費350元看了一場『草台班子』上演的雲南歌舞。

更讓林先生想不到的是,從第三天起,導遊變本加厲地開始強迫他們『購買特產』和到玉器店『賭石』。5天的行程結束後,林先生在螺旋藻、銀器、茶葉以及精油這些『特產』及其他自費景點上的前後支出共計超過25000元。至於為什麼如此拼命消費?林先生坦言除了自己經不住當地人的軟磨硬泡外,還擔心受到人身安全的威脅。

鄭州市旅遊質監所有關人士表示,一般而言,在『零付團費』的運行模式下,接團的旅行社只負責輸送客源,其非但不按常理向地接社與地接導遊付任何接待費用,反而以對方支付的『人頭費』作為彌補團費的利潤。而地接社及導遊的支出和利潤則完全需要依靠遊客參加自費專案和購物的返佣來獲取。

河南省金太陽旅行社有關人士介紹,由於『零付團費』對於整個旅遊產業鏈的巨大危害,從2009年5月起,新版《旅行社條例》中已明確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低於旅遊成本的報價招徠旅遊者,並有責任在合同中註明『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和需要旅遊者另行付費的遊覽專案及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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