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開人民不信任司法的死結(黃祿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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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開人民不信任司法的死結(黃祿芳)

2017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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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小開王鴻偉因追求張雅玲不成,悍馬翻車墜3米坡 2兵受傷,駕車撞倒砍殺張女176刀棄屍。於民國89年起訴後,郭嚴文大失誤 桃猿4連敗,審理長達9年,NBA季前預告 掃傷兵陰霾 火箭再攀巔峰,最高法院7次發回更審,檢察官始終主張被告「無教化可能」,獲高院歷次更審判決肯定量處死刑定讞。被告雖是有錢小開,法院並沒有以「教化可能」為被告開脫,更沒有如蔡總統所說「有錢判生,沒錢判死」。豈料近日檢察總長竟以確定判決「排除被告有無教化可能之調查」提起非常上訴,雖贏取廢死聯盟的高度肯定,但檢方也難脫今是昨非、人格分裂的質疑。在刻意定調迴避廢死議題的司改國是會議召開期間,檢察總長提起這件非常上訴案,撩撥多數民眾反廢死的情緒,雖是哪壺不開提哪壺,但若逐一盤點歷年來情節嚴重的殺人案件,像王鴻偉案遭多次挑剔撤銷發回者比比皆是,可知下級審判處死刑,要獲得最高法院維持是多麼不容易。相對地,部分理由可能遭民眾嘲笑唾罵的不判死刑判決,卻被最高法院維持。例如:為小三殺妻女3人的張鶴齡遭6度判死,經最高法院一再撤銷發回後,更五審卻以張男犯後已有悔意甚至出現創傷症狀,尚非全無教化之可能,改判無期徒刑,即獲最高法院維持而確定。又如蔡京京夥同其夫曾智忠殺母案,一二審均判曾智忠死刑,更一審則以其2、30年前在校成績良好等,認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也獲最高法院維持而確定。重訂不判死刑基準刑事法院為遵循《兩公約施行法》,不得不盡力減少死刑判決。但反覆撤銷發回的雙重標準、令人不解的判決理由,無異自掘深不見底的天坑,不時將點滴累積不易的司法公信力及法官群體形象吞噬殆盡。如果人民的信賴是司法的命脈,「教化可能性」這帖廢死論者鼓勵服用的藥方,經最高法院刑事庭親身體驗證實,吃多了會要人命;但最高刑庭不只自己愛吃、強迫下級審吃,現在連檢察總長也拿8年前的過期品請他吞下去。減少死刑判決,固然是法院遵守《兩公約施行法》的必然結果,但難道不能先研究如何不傷身體,再講究效果?
司改國是會議有多名對死刑存廢深具想法的委員,且不乏正反兩方的代表性人物,又是以法律人與非法律人溝通為定位,已具備深度探討廢死議題的主客觀條件。豈料籌委會副召集人瞿海源卻稱:「議題是向民間及各社團蒐集,因沒有人提到廢死議題,所以不談廢死。」難道多年來充斥於報章媒體的鼎沸民怨是存在於異次元平行時空?而今也只能呼籲最高刑庭及時覺醒,重新審視「教化可能性」作為生死界線標準的妥適性,並展現終審法院應有的高度及智慧,提出更為明確、細緻而具說服力的不判死刑基準,解開人民對司法不信任的死結。
宜蘭地方法院法官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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