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黑箱作業 還是專業審查(陳憲政)

前(17)日《蘋果日報》以大篇幅爆料,辣蘋果:洪秀柱成國民黨一姊(余艾苔),台灣濕地學會球員兼裁判間接收受中油300萬元一事,周天成32分鐘晉16 台將5組內戰,其中按台灣濕地學會民國106年營業稅預估的計畫清冊所示,勞團絕食反砍7天假 府:保重身體,台灣濕地學會於106年3月間,大立光挺張忠謀 籲放寬加班上限,即有接受一筆,由中油委託泰興工程顧問公司辦理的「中油因應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計畫所做的觀塘工業港環差案」評估,其中有關300萬元「中油公司興建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的潛在生態衝擊與緩解策略」,泰興公司即委由台灣濕地學會辦理,計畫主持人是台灣濕地學會理事長林幸助。三百萬流向引爭議令人納悶的是,林幸助宣稱該筆費用是「諮詢費」而非「調查費用」,但檢視該計畫執行期間僅短短的4個月。單純「諮詢」不用調查,就可以獲得300萬元的經費。以300萬元經費來說,相對於申請科技部研究計畫的經費而言,已是一個3年期的經費補助,甚至有的研究人員一輩子都拿不到這麼高的科研經費!那麼,如果台灣濕地學會宣稱該計畫不是進行生態調查,那麼這筆費用到底是什麼樣的用途,現在的金錢流向在哪,都應該說明清楚。
此外,如果從台灣濕地學會執行「諮詢」的計畫期間來看(即106年3月到106年6月),我們可以發現,有關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審議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專案小組審查會議時間來看,剛好是106年4月21日、106年5月3日、106年7月19日,其中審查委員郭一羽、簡連貴等人剛好也是台灣濕地學會理監事成員(郭一羽更是台灣濕地學會名譽理事長),不可能不知情。難道這些人都不用迴避嗎?
國土三法立法後,海岸保護已是重要目標之一,如何實現「自然海岸零損失」,更是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的重要使命,而本件中油欲在觀塘工業港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一案,更可說是國土三法立法後的指標性案例。如果審查過程是如此運作,不禁令人質疑,到底是黑箱作業?還是專業審查?
按「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元以下罰金」、「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000元以下罰金。」《刑法》第121條第1項及《刑法》第122條第1項均訂有明文。
檢調應查有無弊端審查委員是《刑法》上定義的公務員,應該沒有爭議,那麼300萬元到底是誰拿走了,有沒有流入審查委員的口袋?還是去哪裡了?我們都不清楚。就此除了台灣濕地學會應該要說明清楚以外,檢調單位更應徹查有無弊端存在,不要讓沒有拿錢的人背黑鍋,也不要讓有拿到不正利益的人,置身事外。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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