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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都是台灣之子─離婚請做合作式父母(張以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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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都是台灣之子─離婚請做合作式父母(張以岳)

2017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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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社會學學者涂爾幹「社會連帶論」中,小威露背衣 畫刊批評最差勁,提到社會大眾其實是一個相互依賴、緊密聯繫的有機體。從它可引申出人不能自掃門前雪的道理,前阿湯嫂當菜鳥導演 舒莉助陣兼慶生,對照現時經常處於父母高衝突環境下的小孩,【試駕影片】KIA這輛車有點像魚,在成長過程中如父母仍然不知收斂彼此間的戰火,汪小菲露毛帶女涼一夏 品冠娃抓周抱麥承父業,又缺少貴人適時拉一把的話,焦點評論:反恐第一戰:雲端偵防(侯友宜),日後該小孩極可能成為社會上的未爆彈,將來不只父母有收拾不完的殘局,連處於社會任一角落的你我都可能受波及。兩年前的過年前夕,聆聽了台灣家事專業調解學會何惠玉理事長演講,敘述未成年人的生存依附理論,即父母之間的衝突無論對完整的家庭或父母離異的家庭,都會造成子女成長過程的適應問題,包括外顯的行為問題(攻擊、暴力、反抗、犯罪行為)與內顯的情緒問題(焦慮、沮喪、退縮、低自尊),並影響其社會能力、學業表現及成年期的親密關係。本人在前任紀院長的支持下,於2015年7月起依《家事事件法》第27條規定:「家事事件之調解程序,由法官行之,並得商請其他機構或團體志願協助之。」就所有關於親子事件之當事人,在正式調解前集中辦理說明會。孩子傷口無法不管我的目的是要先行降低父母親彼此間之衝突與負面情緒,並認知到何謂孩子的最佳利益,在使父母較以前具備合作式父母的觀念後,再安排調解期日,不僅可節省調解委員調解之時間,提高調解之成立機率,並能實質降低父母間之衝突與孩子日後的傷害,預防相關案件的重複發生。
去年5月間,更在現任吳院長的支持下增加進階場次及印製交付子女聯絡簿,讓當事人學習到更深入的交付子女技巧。而迄至2017年的此刻,全國許多法院正如火如荼地進行上述課程,每位家事庭的庭長、法官均積極連結資源,並獲得司法院少家廳的支持補助,給予當事人免費的司法給付,一步步地實現司法為民的理念。
常在法庭上奉勸父母:無緣在一起就好聚好散吧!如無法做到而彼此持續怨懟,讓孩子目睹衝突,雖時間會療癒一切,但孩子們的傷口卻無法拖延不管,此時總該有人先喊停!但這實繫於父母的智慧,因為大人在照顧小孩、辛苦工作之餘,還要額外承擔身心的折磨,不僅將來極可能變成「老歹命」(日後要常收拾殘局),亦無法斬斷家暴的「代間傳遞」。
不與雙親分離權利在美國許多州,父母即便是協議離婚,亦需接受前述的父母心理教育課程,並提出完整的子女照顧計劃供政府部門審核,我國立法值得借鏡。在《如何愛孩子:波蘭兒童人權之父的教育札記》一書中,作者柯札克曾寫下這麼一段話:當我們真正視兒童為完整獨立的個體,擁有「人」應有的權利,而非附屬於家庭或父母,才能從孩子的角度尊重、傾聽他們內心的真義,這是《兒童權利公約》相當重要的精神。少子化時代來臨的台灣,兒少是社會未來的希望所在,應受最優先的保護,這是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條的立法緣由。且《兒童權利公約》亦保障兒少擁有不因父母離婚而與雙親分離的權利,所以不論離婚與否,孩子們需要的是父母相同的愛與不變的關心。這些權利的維護不只是離婚父母要面對的挑戰,也是整個社會所要去關切的。
台灣屏東地方法院少年及家事庭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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