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欣裕台公司與中影公司股權買方間訴訟案涉及「暗藏回算機制」,紅熊貓寶寶初次外出 媽媽緊緊擁抱安定情緒,欣裕台公司今(4)日晚間發布聲明,北市承德路火警 六旬婦跳樓逃生骨折,強調欣裕台自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分割,別正面衝突 假意迎合趁機逃,而承受該公司與中影公司股權買方間之股權買賣契約中所約定之利潤分享條款,這蟲傷人於無形 空氣中就藏毒,乃屬保障欣裕台權益之正常商業交易條款,找不到愛女 母將愛車推下水,且經專業律師擬定並見證契約在案,媒體所稱「暗藏回算機制」等諸多不當引喻,確與實情完全不符。
欣裕台表示,媒體以中影公司相關不動產目前推算之價格,去比較7年前中影公司股權買賣契約簽約當時相關不動產所鑑定之價格,並以其價差,在未考量時空背景不同之情況下,指在當時契約中「暗藏回算機制」、「鉅額利潤」,扭曲事實、誤導視聽。
欣裕台表示,媒體報導指稱民國95年國民黨宣示黨產總淨值只剩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約新台幣277億元,誣指有所「隱匿遮掩」。惟據媒體所載民國95年國民黨黨產總淨值277億元之數據中,其中「投資事業」(即當時之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淨值233億元之數據,全係依據當時該公司所提供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而來,何來「隱匿遮掩」?
欣裕台在聲明中表示,有關欣裕台對中影公司股權買方,就股權買賣契約約定買方應對中影公司三大不動產之處分移轉等履行相關義務所提訴訟乙案,欣裕台認為簽約當時,買賣雙方對於主要不動產之價值有不同認知,故雙方遂同意於簽約後買方應對中影公司三大不動產之處分移轉履行等相關義務,即針對中影公司三大不動產若於簽約後3年內出售時,欣裕台擁有相同條件之優先購買權或利潤分享;若3年期滿未完成處分出售,則欣裕台得以契約約定之價格買回該三大不動產;藉此以保障公司權益,並避免有賤賣之情事發生。
欣裕台強調,近年來國內不動產價格確實如當時預期上漲,股權買賣契約中買方應履行之相關義務確已產生,欣裕台依法起訴請求,完全依照契約約定行事。
聲明中說,對於日前臺北地方法院所作出之一審判決,欣裕台除深表遺憾外,刻正積極洽專業律師研議中,以確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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