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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私校需要一席公益董事(戴伯芬)
2016年10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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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法》的修訂正在立法院進行立法院黨團協商中,本周先發 林子崴:很快能適應,這個教育界「陽光法案」的修法行動卻是在烏雲蔽日中進行,PIAGET坎城預見美作 隨潔西卡雀絲坦展露Sunlight Journey,最大的爭議之一在於民進黨團願不願意全面派駐公益董事進入私校的董事會。以目前民進黨的版本來看,飲食影響情緒 營養均衡心情好,私立科大與技術學院、私立專科學校、私立高中獲獎勵補助達4千萬元,啃老男刀傷 遭控自捅詐保,以及一般私立大學獲獎勵補助達6千萬元的學校法人,中華職棒/波拉斯力投112球 獅隊無緣上半季冠軍,才需增聘社會公正人士擔任公益董事。在全國361家私校中,新興國家將湧升息潮,只有177家私校達到此門檻,即僅有49%的私校需要派駐公益董事。獲得補助應受監督以接受政府表面上補助金額的多寡來決定是否派駐公益董事,忽略台灣的私立學校,從幼稚園到大學,都必須接受公共課責的事實。台灣所有私校都接受政府補助,《私校法》第59條規定政府「應參酌學校健全發展之需要」,「明定獎勵、補助原則,對私立學校予以獎勵、補助」;而第61條,政府對於私校興學者給予土地、房屋以及進口貨物的減免,再加上科技部對於產學合作,以及勞動部對於私校教師公保的補助,甚至是內政部營建署在私校擴張過程中給予都市計劃地目變更的特權,所有的私校都受惠於政府的補助,也就是拿了納稅人的錢,接受一席公益董事是天經地義的事。
如果有違法事實才需要加派公益董事是消極作法。事實上有近三分之一的私立大專校院都有違法情事,從董事會席次買賣、董事會干預校務、董事不當支薪、土地購置、營繕工程、設備採購弊端到財務缺口、獎補助款挪用、違規收費、販賣學位、積欠教職員薪資,主要集中於制度不良的家族經營私校。即使不全面加派公益董事,以目前「假學校財團法人」違法比率之高,自然而然需要公益董事進駐。
至於公益董事來源,回歸教授治校的精神,只有從校務會議或教師團體中的教師代表中選舉產生,才會關心與理解校務,捍衛私校退場過程中教師以及公共利益。如果是教育部從人才資料庫指派空降,或者是董事會遴選,都不容易達到吹哨人的功能。教育部能做的是應該盡快訂定旋轉門條款,防杜官僚轉任私校的門神出現,以免危及公益董事制度的精神。
打開董事黑箱決策過去教育部也曾試圖介入,甚至解散董事會,但是卻在行政司法中以「無發生任何立即危害」敗訴,導致教育部不再積極處理違法私校問題,而轉給商檢署查緝黑金行動特偵組偵辦。私立大學董事會的治理結構需要被公開透明化,公益董事當然無法改變私校董事會長期被家族、封閉的私人集團壟斷問題,卻可以打開董事會黑箱決策,讓社會大眾來決定是否願意讓子女就學,讓年輕學子輕易從網路資訊決定未來4年的志向。一席公益董事代表民進黨對於私校舊威權體系、教育官僚結構以及地方派系的宣戰,顯然在立委及地方派系政治的壓力下,民進黨全面執政之後讓大家看到的不是陽光,而是一大片烏雲,掩蓋了在解嚴過程中民進黨地方行政首長以及民意代表在教育界滋長的新勢力,正在取代舊國民黨威權體制,形成教育公共課責的阻力。
輔仁大學社會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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